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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自律调查!这几家券商被点名→

  最低只有700元!6家头部券商分食6.3万承销费,监管启动自律调查  交易商协会,重磅出手!对银河、广发等6家主承销商启动自律调查

最低只有700元!6家头部券商分食6.3万承销费,监管启动自律调查

交易商协会,重磅出手!对银河、广发等6家主承销商启动自律调查

来源:金融时报

7月1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一连对6家主承销商启动自律调查,其中包括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国泰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五家券商,及兴业银行

启动自律调查!这几家券商被点名→

据悉,交易商协会监测到,在广发银行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项目中,前述6家主承销商中标承销费引发市场关注。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对相关机构启动自律调查。若相关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自律规则的情况,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自律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不到一个月前,交易商协会刚刚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对低价承销费、低价包销等不合规行为的自律管理。《通知》中第三条明确,承销机构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

6家承销商共赚6万余元

今年6月16日,广发证券发布“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服务机构(主承销商)选聘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选定最高不超6家中选供应商,由其为广发银行提供2025-2026年二级资本债券承销服务。

7月10日,广发银行对上述项目中选结果进行公示,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兴业银行、国泰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等6家机构中选,承销服务费总额63448元,提供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启动自律调查!这几家券商被点名→

《金融时报》记者通过企查查招投标信息发行,6家中标机构预估承销服务费分别为:中信建投证券3.5万元,中信证券2.1万元,国泰海通证券4998元,广发证券1050元,兴业银行、中国银河证券均为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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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元连一个人的差旅费都覆盖不了吧?”有券商人士在看到上述数据后对记者戏谑道,“为了规模排名和市占率,机构在承销费上出让利益并不少见,更多也是为了维系合作关系。但三位数的承销费金额着实有些太离谱了。”

广发银行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3月末,广发银行资本债券余额为1095亿元,其中有760亿元是去年6月以来发行的。“资本充足是银行抵御内外部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受息差持续收窄等因素影响,部分中小银行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有业内人士表示,大规模、高频次发行资本债的背后,也反映出其面临较大资本补充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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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价”为何屡禁不止

事实上,早在四年前,广发银行金融债券承销中选结果中,便曾出现过低至百万分之一的承销费率。彼时,广发银行总计600亿元金融债券的发行项目,共有6家机构中选,其中,申万宏源证券给出最低承销费率,为0.0001%;华泰证券、广发证券中选费率最高,为0.0003%。这意味着,600亿元金融债券的承销费,最低只需6万元,最高也不过18万元。

上述中标结果发布后的第三日,交易商协会便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报价规范的通知》,明确建立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费率报备机制,将对承销费率明显低于行业公允水平的进行执业质量督导检查,引导市场规范有序竞争。在近几年内,监管部门针对债券承销低价恶性竞争现象更是多次出手规范。

“低价不能覆盖成本,背后可能发生尽调不充分的问题,长此以往将造成承销机构‘看门人’职责通道化,埋下债券市场风险隐患,对市场、行业及自身发展都不利。”曾有相关债券人士这样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然而直至如今,在债券承销商竞争激烈、“内卷”严重背景下,承销费“白菜价”“地板价”仍屡见不鲜。有些发行人与承销商为逃避监管,甚至会通过“综合服务协议”等变相补贴。

低价包销使得承销商以低于成本甚至承担亏损方式实现业务拓展,既影响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看上去也并不利己,为何却引得金融机构前赴后继?

有业内人士分析表示,主承销商愿意在发行环节大量低价包销债券,除抢占市场份额外,还因债券发行人往往也是其业务客户,由低价包销导致的损失,可以通过其他业务补偿回来,其本质是承销商以短期利益损失换取长期客户绑定的策略。这也导致高技术含量、高价值的承销工作异化为获取市场份额的通道业务。

推动承销服务回归本源

当承销机构不再将核心精力放在对债券信用风险的深度挖掘、对发行方案的精细化设计上,而是沦为“发行通道”的提供者,不仅将导致承销市场陷入“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更可能会破坏债券市场生态,偏离其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的本质功能。

“低价承销、低价包销等现象,一方面,会产生承销能力空心化,承销技术贬值,行业创新动力衰退;另一方面,过低定价根本无法覆盖承销机构的人工、风控、技术等成本,极可能埋下风险隐患,包销债券若遇到市场波动,可能转化为自营持仓亏损,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前述券商人士表示,应该用专业壁垒打破“规模至上”逻辑,鼓励“做强”而非“做大”,强调“质”而非“量”,加固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基。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此前建议,要制定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自律处罚措施,如发现定价不合理,甚至存在一些灰色的商业回扣等行为,要没收其非法所得,并给予严厉处罚。从承销商的角度看,更多是要强化业务人员的道德自律,在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定价方面,要依靠公司的品牌和专业水平,而非一些“灰色手段”和一些偏离正常估值水平的优惠利率去抢夺项目。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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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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