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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蛤蟆汤”图片,菜馆收到45万元罚单!联合调查组最新通报:撤销处罚,5人被停职!菜馆老板亲属:停业数月,将索赔

据琅琊新闻网消息,近日,针对兰山区一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拟被高额处罚一事,临沂市高度重视,成立由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对此事件进行提级调查。

据琅琊新闻网消息,近日,针对兰山区一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拟被高额处罚一事,临沂市高度重视,成立由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对此事件进行提级调查。

发布“蛤蟆汤”图片,菜馆收到45万元罚单!联合调查组最新通报:撤销处罚,5人被停职!菜馆老板亲属:停业数月,将索赔

经调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罚证据不足。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照片作出处罚告知,事实不清。二是执法程序不当。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听证;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未按规定期限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以上问题,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后续将对此事件继续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责成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此前报道,山东临沂市兰山区一餐馆老板因发布“蛤蟆汤”等菜品图片,被开出45万元罚单的消息引发关注。7月11日晚,“兰山融媒”发布情况通报称,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已于5月12日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此前报道:饭店老板“随手拍菜品视频”被罚45万元,官方通报:已告知当事人不再处罚,正进一步调查

发布“蛤蟆汤”图片,菜馆收到45万元罚单!联合调查组最新通报:撤销处罚,5人被停职!菜馆老板亲属:停业数月,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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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出现的菜品(当事人供图)

7月14日,大河报《看见》记者从代理律师龚华处获悉,7月14日早上7点05分左右,临沂市兰山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到兰山区钦知坊老菜馆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落款时间为5月12日,并要求当事人签字,当事人拒签,经饭店所在位置社区居委会的人员见证,市监局最后写拒签送达回证。

“市监局工作人员送达时没有解释原因和理由,让我们签字。我们并不是拒绝签字,只是不敢签,看不懂里面的内容,我想等律师看了之后再签。”饭馆老板张女士告诉记者,之后工作人员写了‘当事人拒绝签字’,由见证人签字后就离开了。

在当事人提供的现场视频中,记者注意到,市监局工作人员有“不好意思工作不到位”的表述。

代理律师龚华表示,市监局应当说明为何时隔两个月才送达,且在非上班时间送达的原因。

另外,据极目新闻报道,7月15日上午,涉事的山东临沂兰山区菜馆老板张云(化名)及亲属王先生告诉记者,已看到该通报。王先生表示,政府对老百姓的困难和遭遇很重视,“我们看了之后,对处理速度和处理结果满意。”

王先生说,从今年3月至7月,菜馆停业了几个月。恢复营业后,由于受到事件影响,顾客很少。下一步,可能要进入司法程序,或将起诉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索赔。王先生表示:“涉及关店几个月的损失,和人工成本等,不能弄到这种程度,发个通告就不管了。”至于提出的具体赔偿金额,他表示:“现在没有想法。”其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天增表示,认可通报的内容。下一步将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跟进赔偿事宜。

“小过重罚”此前也曾引发讨论。

去年7月,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行政机关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不利于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张雪樵介绍,针对“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过罚不当”问题,检察机关下一步将突出加强对此类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等的协同联动,互通信息,对行政执法中的规则缺失、方法缺陷等体制机制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情况反映等形式助推行政机关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行政处罚裁量规范统一。

编辑|何小桃 杜恒峰

校对|金冥羽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极目新闻、大河报、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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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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